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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篇(六)朋友是互相“利用”、“出卖”?

在我们一生中肯定会被不断地被“利用”与“出卖”,只要你顶得住,那不见得是件坏事, 那只证明你有被“利用”与“出卖”的价值。那最有机会“利用”与“出卖”你的当然是身边好朋友,而不应该是你的敌人或陌生人。萍水之交也不敢、也没有条件“利用”与“出卖”你吧?   以个别交往的形态与程度,有因为盲目崇拜或爱慕,心甘情愿被“利用”的奉献型;有互瘙其背、互利互惠、互相利用的各取所须型;有认同他人宏愿、愿玉成他人理想、不计个人得失、能为朋友赴汤蹈火的肝胆义气型;有因为太熟落了,想当然没问题的不问暗中自取型;当然也有知你太深,谅你也不舍也不敢撕破脸皮的掠夺型; . . . . .,真是千奇百怪,林林总总 。 以下是两则常常让我思考、玩味的关于 “出卖”小经历: 当刚踏出校门,还是个穷小子时,凭着深厚的技术基础,我就豪气说只要脚踏实地我们将来一定会过好生活。老友也豪气的说靠他的人缘 (当时还没有 EQ 这词)、人脉,只要把一群好朋友发动起来,他也可很快的成为百万富翁。我说不易,因为人人都有一颗私心,会受利诱,利益达到一个价码时人就会变质,分裂。他问我的价码是多少,我说最好别信我超过一百万元,我也不会信他超过一百万元。经过很多年的奋斗,老友凭他的本事(非因人脉也)飞黄腾达,也许因为我手中握有他的,价值不下千万元的商业机密吧,在一个朋友聚餐会上,他竟然问我还会不会因百万元利益而出卖他。我笑笑的回答说:“你已经是个成功的商人了,我也在外企混得不错,我们该调调那互信的价码吧?就定一亿元吧!”。人穷志固然可以不短,但人富一点、社会地位好点似乎也能长点志。 再过若干年,跟一群老友共事。我负责带领几位老友改革、重组公司两个相当大的部门,平时交换意见也好,检讨也好,似乎矛头都指向同一方向,对改革方案他们也深表支持。但就在最后时刻我向老总“摊牌”,我失败了,决定引退,不愿去执行自己不认同的折中方案。有位老友带着有点歉意,似乎也有点调侃的口吻说:“. . .实际上这就等于是我们出卖了你 . . .”。我回答说:“我并没有给你们机会来出卖我。我深信“君子群而不党”,我从来没有游说、也不会寄望或依赖你们来 “挟天子”。平时你们虽口口声声支持改革,但在行动上却是持着观望态度。不能怪你们因为毕竟老总还未点头。现在老总决定了个折中方案,我不干,他当然要借重你们,你们立刻积极执行,是理所当然的事。你们直接向老总负责,等于调升了一级,肯定应该好好的干。在这事件上,错的要不是我就是老总。相对的你们也只不过是被摆布的棋子罢了。”我想能忠于自己的信念,追求自己理想的傻劲与风骨,不是每个人都会有的。 这只不过是在我个人经历过千千万万被君子之交,“出卖”与“利用”的经历中,两段比较能轻描淡写、不太伤及他人或不会触及他人隐私伤疤的小经历罢了,更恶劣的经历比比皆是。如果不能紧记“难得糊涂”,对这些经历一笑置之或大口咽下,那你不就为难自己,肯定会活得很苦,孤苦伶仃了吗?倒不如平下心,好好的欣赏那一幅幅的滑稽的浮世绘与众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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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太软?– 是情、理、法?还是 法、理、情?(下)

在一间缺乏管理,没有完善系统制度的公司里,什么不可思议的事都会发生。就在那“混乱”的年代里,在我们平定了大危机,开始步入发展的正途后,我被委派去接管一个设计部门。 这部门被认定是公司里最机密、最重要的、关系到公司长期产品开发的部门,因此在雇用专业人员的预算上从来就不会是问题。在把这部门移交给我时,老总还沾沾自喜的说最近刚刚提升了个高级经理,并以高薪聘请了两位首席工程师。我一向重视专业人才,希望每个人都能有发挥才华的空间,因此立即通过这部门的刚被提升的高级经理,和两位新聘请的女首席工程师面谈,对她们的专业及职责作初步了解。 非常意外的是这两名女首席工程师似乎不太善于言谈,我的好多相当简单,直接的问题都要由部门的高级经理在旁帮腔,一点都看不出她们有多年的工作经验。带着一肚子的疑惑,我亲自到人事部调阅两人的档案。让我意外的是这两位女工程师,以往只在同一间本地公司工作了十余年,但一直是在较低层次的应用工程范围,完完全全没有丝毫的设计经验。再者,她们以前那间公司的产品不多,又属于低科技的产品,怎能适合目前那首席工程师的工作呢?还付了高薪去请她们?我立即把该部门的高级经理找来,经过一番追问,终于真相大白。原来这两位女工程师、这高级经理、还有高级经理的前上司(当时在另一个部门当副总)都曾是同事,也一直是上司与下属的关系。据说最近那两位女工程师及她们的丈夫都被服务了十多年的前公司一起裁员了,两个都有年幼孩子的家庭顿时失去收入,当然要面对财务压力。那前上司就要高级经理给她们安排工作,为了照顾她们过去领的高薪金,结果就把她们摆到了既不适合,也不能胜任的位置上了! 很明显的这是那位前上司及部门高级经理滥用职权的明证,依法理当要问罪。但是在那缺乏管理没有系统制度的环境里,他们及他们手下掌握了公司不少的机密,操纵着公司的发展计划,动了他们就等于要动了“国本”,在公司的复原期,非明智之举。无奈只能把这口闷气咽下,把他们当作因善良而愚蠢得犯下过失,网开一面,只能义正言辞的训诫一番。那么这两位还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的女工程师总可以被解雇吧?我竟然被“善意提醒”,她们已经处在非常艰难的处境,可能会想不开,意思是会去轻生。不管那是恐吓,还是真有的蕴忧,我可不想背负这责任。但是我总不能在大原则面前低头吧?最终我只好以三个月的薪金,请她们自我辞职。还亲自像补导员般的开导她们,提醒她们那三个月的薪金足够维持她们好几个月的生活,鼓励她们利用那段时间专心努力的去寻找适合她们的工作才是长远之计等等。 当时我觉得自己很可笑。也许我是被愚弄了,也许她们和他们都暗地里在嘲笑我的愚蠢。还好, 妈妈的 " 有心去烧香,不怕假和尚 " 的哲学,常是我做这些蠢事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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